在平潭就业创业 台胞可领个税“大礼包”

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2020-08-31 11:21

  平潭综合实验区是全国唯一对台综合实验区,近年来不断释放红利、出台政策,吸引大批台胞来岚就业、创业。2014年,实验区出台《在平潭工作的台湾居民涉及内地与台湾地区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在2017年重新修订发布。《办法》通过税收补贴的方式让在岚工作的台胞享受到更多福利,那么如何领取这份实验区的专属税收奖补“大礼包”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台胞个人补贴申报攻略吧。

补贴范围

  台胞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其他所得”,并在平潭实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可获得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大陆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天的台胞在平潭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并在平潭实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可获得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

补贴标准

  按照台胞在平潭实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20%予以补贴。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任职、受雇、履约的台胞。

申报材料

  1.《在平潭工作的台湾居民个税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需按要求填报申请人资料)

  2.个人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 一式二份

  3.台胞证原件、复印件 一式三份(税务局需要一份,台胞台企服务中心需要二份)

  4.平潭综合实验区内银行卡复印件 一式二份

  5.申请办理因“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所缴纳的个税补贴,需提供“在所申请的一个年度内在大陆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天”的出入境记录证明(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办理流程

  1.台胞携带台胞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前往税务局服务厅取号后,到个人所得税办理窗口打印个人完税证明,并在导税人员的引导下,将《在平潭工作的台湾居民个税补贴申请审批表》提交至后台审核人员进行审核;

  2.审核完成后,台胞前往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奖补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完成相关手续后会领取到一份受理单,通知奖补领取时间(一般是5个工作日后);

  3.五个工作日后,台胞前往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奖补窗口领取审批意见后,就可以等着个税补贴到账啦!

办理地点

  地点1

  税务局

  1.服务时间

  工作日8:15-12:00 14:00-17:30

  2.咨询电话

  0591-62568638

  3.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5号楼2层

  4.交通指引

  公交车2路、3路、7路、9路、K1路、K2路到区管委会站下车

  地点2

  台胞台企服务中心

  1.服务时间

  工作日8:15-12:00 14:00-17:30

  2.咨询电话

  0591-23167111

  3.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7号楼3层

  4.交通指引

  公交车2路、3路、7路、9路、K1路、K2路到区管委会站下车

  温馨提示

  1.台湾居民个税税负差额补贴,每年或每半年申报一次,特殊情况可单笔申报。

  2.办理个税补贴申报时,台胞需本人前往,不可代办。

  3.个税补贴所需的银行卡,不限具体银行,但必须是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内办理的银行卡,其他地区银行卡无效。

  4.本实施办法与省级和我区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类同的,台湾居民可按照就高的原则申请享受,也可以自愿选择一项享受,但不重复享受。

  5.台湾居民取得的上述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融媒体记者 孙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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