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法院巡回法庭在屿头审判 让纠纷不出岛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的敲响,屿头乡关于一起交通事故的案件审判正式在屿头开庭。
3日下午,区法院巡回法庭在屿头乡现场开庭,庭审结束后通过调解,双方终于同意签订调解协议书,为案件划上了句号。
2017年12月底,被告驾驶一部无号码牌的电动车沿着屿头市场圆盘路段由西往东行驶至原告家门口时,将原告撞倒在地,致使原告右手、右膝关节、头部等身体多处受伤。经过20天住院治疗后,原告出院后存在右手无法紧握、右膝疼痛等情况。
经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后,被告要负全责,后来原告向被告索要赔偿时,被告以多理由拒绝。原告最后选择向法院起诉,提出赔偿诉求。
由于原告已是80多岁的老奶奶,双方又都是屿头乡居民,因此,区法院法庭团队法官王瑜敏决定上岛开庭,为案件做最后的审判。
庭审上,经过双方致词、证据呈供、法庭调查、最后陈述等一系列程序后,法官询问了解得知,双方都存在调解意向,于是,庭审结束后,法官进行了现场调解。
半个小时后,双方达成协议,在签订了调解协议后,被告当场赔偿原告所提出的住院费用报销。清点完赔偿款后,原告开据了一张收条给被告,至此,这件交通事故案件正式落幕。
法官王瑜敏介绍,平潭由126个岛屿和702座岩礁组成,即使是在居住人口较多的屿头岛,交通也较为不便,民众出行需搭乘轮渡。“我们根据群众的司法需求,及时上岛开庭。”王瑜敏说。
据了解,除了上岛开庭服务群众外,区法院还在小岛上设立巡回审判点和司法服务点,切实地为群众提供方便,有效拉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
“送司法服务上岛,是为让纠纷不出岛就能得到解决,让老百姓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温暖。”王瑜敏说。
另据悉,除了屿头乡,区法院还在东庠乡、南海乡、大练乡等处设立了巡回审判点和司法服务点,帮助当地群众解决诉讼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