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钱捡钱”骗术多发山区县 八旬大爷被骗两千后离世
老掉牙的“丢钱捡钱”骗术,骗了十名被害人,有的将钱和黄金首饰交给骗子,并在原地等待“分钱”;有的在钱被掉包失窃后,终察觉被设局。而所谓捡到“钱”除最外面一张百元人民币混淆视线外,其余均为冥币。近日,福鼎市检察院对被告人陈某莺、陈某恒、胡某金以丢钱——捡钱——分钱方式进行诈骗、盗窃犯罪一案依法提起公诉,并选取该案中两起典型案例对市民进行提醒。
案例一:
八旬大爷2000元被掉包
2013年9月8日上午9时许,83岁的詹大爷到周宁县医院照顾住院治疗的妻子,詹大爷在该医院十楼过道休息时,遇到一名四五十岁的男子林某安(同案人,已判决)与其闲聊,突然被告陈某恒走到二人前面几米处,身上掉出一沓“钱”来。与詹大爷聊天的林某安跑过去将钱捡起,要跟詹大爷平分。
此时,陈某恒“忽然”发现钱没了,找到詹大爷二人要求查看他们身上的现金,为“自证清白”,詹大爷就在这样的一出“双簧”骗局中拿出随身财物,被对方掉包2000元,并被骗走孙子送给他做寿的一枚金戒指。而后,林某安假意秘密将捡来的“钱”交由詹大爷保管,以和陈某恒去找证人对质为由,离开现场。詹大爷所保管的一沓“钱”除最外面一张为百元人民币外,其余均为冥币。
而后,詹大爷在同年十月,带着遗憾离世了。
案例二:
替人保管钱款 自己2万余元被拿走
2016年11月18日8时30分许,78岁的陆大爷到屏南县医院就医,在医院住院部四楼“偶遇”被告人陈某莺向其借火点烟。二人闲聊间,被告人胡某金在楼道附近“掉了”一个红色塑料袋包装的一捆百元“人民币”,陈某莺捡到后表示要和陆大爷平分。
此时,胡某金找到二人询问是否捡到他丢失的钱并要求搜身检查,陈某莺配合对方进行搜身,陆大爷也就同意搜身。陆大爷表示身上的2万余元是自己的,胡某金检查后亦认为这不是自己掉的钱,陈某莺表示看到其他人将胡某金的钱捡走,可以带胡某金去找人,但自己要将身上的钱交给陆大爷保管。胡某金再次检查二人身上的钱款表示不是自己的钱时,陈某莺将陆大爷的2万余元秘密藏于己身,同时告知陆大爷所有的钱均在包里,并将包交给陆大爷。后二被告人离开现场。
检察官说法
对于这样案件,检察官表示,该案案发于宁德辖区内各县市医院、车站等地,被告人多以中老年人和妇女为主要对象,趁上述人员到医院就医或陪同家属就医之机,结伙实施诈骗、盗窃犯罪。利用被害人反应较慢、贪图小便宜、遭遇失主质问又想自证清白的心理步步设局诱骗,最终致使被害人主动交出随身携带的财物或以掉包手段窃取其财物。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检察官提醒,若遇他人突然在面前“遗失财物”,首先应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拾金不昧,及时出声提醒,同时应警防这是骗子投出的诱饵,一旦有人纠缠应及时报警,切莫泄露财物信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朱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