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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的房子竟被卖 长汀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追讨欠款

2013-12-04 14:48 来源:闽西新闻网 0

债权人等待4年仍无结果

  由于查封的房产被私自转卖,事后卖房款100多万元未用于偿还刘先生债务,黎先生因涉嫌拒不执行罪被抓捕,后因身体原因获保外就医。而刘先生作为债权人多次找长汀法院和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岩中院),至今也未能拿回欠款。

  龙岩中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华山将此案作为典型事例,撰文评析,文章刊登在去年第二期《龙岩法官论坛》。文章提到,龙岩中院经审查,认为“长汀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裁定书,协助单位只能按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内容协助执行,而不能扩大或缩小。法院要求办理房产证手续,长汀房管处既然认为没有解除查封不能办理可以告知法院,而不能擅自解除查封。”他认为,长汀房管处未履行协助义务,擅自解除查封,从而造成财产转移,该行为既妨碍了法院的执行工作,也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实体权益,因此,长汀房管处不仅要承担妨碍执行的责任,同时也应承担实体的赔偿责任。

  事后,龙岩中院指定连城县人民法院负责此案,2013年6月5日,连城县人民法院向长汀房管处所属的长汀县住建局送达《责令责任人追回财产通知书》,长汀县住建局对此作出回复,认为该局房管处有按长汀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处理,且根据内部操作流程协助执行,该局房管处的行为并无过错,要求撤销《责令责任人追回财产通知书》。

  刘先生之前常年在广东做生意,因为此事辗转长汀县、新罗区和连城县相关部门寻求解决途径,法院的调解书,财产保全费用收据,该套房产查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书还在他手里,而他借出去的钱款却不知何时能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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