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非现场违法只罚款不扣分 仅限非营运小车
2012-02-17 08:20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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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6日获悉,非营运的小型车在高速路上的非现场违法,在无法确定驾驶人的情况下,只罚款不扣分。
仅限非营运的小型车
16日,新浪微博上的一条消息引起众多网友关注。网友“米奇麟2011”询问:“高速路上的违法行为如果被监控探头拍到,是不是只扣钱不扣分?”
据福州高速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高速路上的非现场违法,省交警总队去年10月下发通知明确,对于无法确定驾驶人的非现场违法,可由所有人、管理人在发现地或发生地进行处理,处理时不予计分。
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工作规范》也明确规定:无法确定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的,不予记分;能确定驾驶人的,按规定予以处罚和记分。涉及营运客车交通违法行为,应通过客运经营单位确定违法驾驶人。
福州高速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特别强调,上述规定只适用于非营运的小型车,也就是说,公路客运车辆、旅游车辆、出租车、货车、运载危险品车辆、校车等均不在免扣分范围。
这名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市民处理无法确定驾驶人的高速路非现场违法时,只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即可。如果是公司或单位车辆的,应出具公司或单位的委托书。
闽籍车在外省违法
可能会被扣分
本月初,包括福建在内的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违法记录已联网。外地车辆在高速路上违法,是否也只罚款不扣分呢?警方表示,外省车辆在福建的高速路上的非现场违法,可以不扣分。但由于各省规定不同,所以无法确定我省车辆在外省是否适用相同规定。
车辆在市区非现场违法,是否也只罚款不扣分呢?市交巡警支队明确表示,目前市区的非现场违法行为,不仅要罚款,还要扣分。(记者 陈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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