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福建 > 福建新闻 > 正文

福建为中小微企业贷款开"绿色通道" 支持民营经济

2012-02-17 08:19 来源:福州晚报 0

今年起,我省每个县(市、区)及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都设立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或专柜,为中小微企业贷款开“绿色通道”。16日,记者获悉,省政府日前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将通过税收优惠、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等方式,支持全省民营经济发展。

税收方面,我省明确具体的支持政策:即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民营工业企业,以企业上年度的“三税”标准为基数,分别按其地方级“三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新增部分的20%、25%、30%奖励企业。

同时,对于上年度纳税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年度“三税”比上年度增幅达30%以上的民营工业企业,将享受更为优惠的奖励政策,其新增“三税”30%以上部分,按其地方级“三税”新增部分的30%予以奖励。民营企业在技术改造方面的资金,还可享受各级财政5%~10%的补助。

我省还将支持民企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具备条件的拟上市民营企业将被优先列入省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福州、厦门、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进入新三板试点范围的企业将得到支持。

《意见》明确,今年起,每个县(市、区)及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都要设立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或专柜,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申请优先受理、简化流程、加快审批,合理确定贷款利率,确保银行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记者 汤顺清)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高速路非现场违法只罚款不扣分 仅限非营运小车
下一条:银行收费项目七年增十倍 客户吃不消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