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通报中央巡视组巡视意见整改情况(全文)
3.关于“一些重点部门违纪违法问题频发”问题
一是抓紧整治“一些教育部门领导在教辅资料征订、工程建设、实验设备用品采购、入学招生中收受贿赂”问题。7月13日以来,共梳理问题线索117件,已初核72件,立案或查处49件,其中新立案30件,涉及党政“一把手”(含校长)2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司法机关正在起诉审理11件。
同时,规范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管理工作,实行教辅征订县、市两级审核制度,实行教辅征订管理全过程阳光操作。编制“福建省高等学校基建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加强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立项审批、工程招标、合同履行、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
规范学校实验设备用品采购申报程序和流程管理。完善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公开流程,规定各地应于每年5月前公布招生方案及相关政策。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全面纳入“全国学籍系统”管理,防止变相择校行为。
二是抓紧整治“不少医院领导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回扣”问题。7月份以来处理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对3个违规诊所进行行政处罚。从8月起,在全省医疗卫生计生系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政风行风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剖析三明市吕凯明案例和漳州市医药购销窝案,以案说纪。
8月上旬,委托第三方调查评价机构对全省203所二级以上医院开展满意度问卷调查,对群众满意度在70分以下的15所医院和医院领导责令整改。推进33个列入国家和省级试点的县市公立医院改革,实行药品零差率。规范医药购销行为,确定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目录,试行186种低价药品直接挂网采购。
对10大类高值医用耗材实行集中采购,从180多家药品配送企业中遴选10家企业,承担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品配送任务,降低配送成本。
三是抓紧整治“有些公检法干部以案谋私、徇私办案等”问题。从7月下旬起,全省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正风肃纪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改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廉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突出建章立制,进一步强化了监管力度。在全省各地、政法各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及时纠正执法过错、瑕疵案件。
加大案件查处和警示教育通报力度。省检察院查处并通报南平市延平区和邵武市检察院原检察长赵朝晖、蔡振银违纪违法问题,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娄彩敏违纪违法案件专题警示教育。省法院查处并通报莆田市中级法院审监庭原副庭长郑章明受贿案和龙岩市中级法院执行庭原审判员符坚贪污、受贿案。省公安厅查处并通报6起民警以案谋私、徇私办案典型案件。
四是抓紧整治“环保部门腐败案件近年来有所抬头”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受理33件信访举报件,对业务范围内的4件信访件进行初核。立案查处18人,其中省环保厅自办案件2个,对机关1名处级干部和直属单位1名科级干部分别作出行政撤职处分;市、县(区)环保局立案查处16名工作人员。
继续抓好原副厅长王国长违纪案件的案后整改和警示教育。重点在案件易发多发的环评审批、危险废物监管、环保执法、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干部管理等五个方面制定完善防控措施,出台规范环保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办法,确保岗位风险防控预警机制科学化、制度化。
4.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和商人交往过密”问题
省委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强调不允许领导干部超出正常工作范围和一些不法企业家勾肩搭背,搞钱权交易、以权谋私。有关部门加强对干部选任全过程的监督和经常性监督,将领导干部和商人交往过密问题列入干部廉政谈话提醒的重要内容。
今年以来已对77名省管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对一些领导干部存在“政商勾结”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批评教育,同时开展11次信访监督,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省委组织部开展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专项整治,对33件举报件进行认真查核,其中函询2件、立项督办16件、转办并要求反馈结果12件,查实1件、处理1人。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