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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通报中央巡视组巡视意见整改情况(全文)

2014-10-11 07:48 来源:闽南网 5

二、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中央第九巡视组向福建省反馈了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选人用人四个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省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问题

  一是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省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从健全工作机制入手,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的标准、程序、形式、量纪幅度等内容,强化各级党委、纪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保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8月26日起,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回头看”,促进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二是加大力度查办违纪违法案件。7月13日以来,共查处89件大案要案(其中厅处级案件29件),特别是根据中央巡视组移送的线索,查处了龙岩市委原书记黄晓炎,省广播影视集团党组副书记、总经理陈文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徐铁骏等厅级干部案件3件。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对泉州市丰泽区法院受贿窝案等案件中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给予免职、党纪处分、批评教育等处理,并予以通报。

  三是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明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由省委办公厅发通知,省委出会议纪要;省委“五人小组”听取每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研究巡视工作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情况。今年7月份以来,省委先后召开1次常委会、3次专题会,研究巡视工作。

  7月29日、8月28日,省委“五人小组”会议分别听取对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等10个省直单位巡视情况汇报。进一步强化巡视工作力量,拟增加2个巡视组,并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副厅级升格为正厅级,已报中央编办审批。

  四是加强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清理各单位纪检组(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省直47家派驻各系统、部门、单位纪检组(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478个减少到196个,平均每家仅保留4个。进一步规范省直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之外的其他业务。

  开展省一级党政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的前期摸底工作,已研究启动省委政法委、省工商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科协、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等五家单位的派驻工作。下发《省直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暂行办法》,促进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纪委)监督责任。7月13日以来,省纪委对23个工作比较薄弱的省直单位派驻纪检组长进行约谈,督促将监督责任履行到位。

2.关于“土地出让问题反映集中,不少领导干部涉嫌利益输送”问题

  一是集中整治土地出让领域的突出问题。在全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先全面清查2010年以来各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变更土地用途、容积率的行为,查出变更项目170个,其中经批准的137个,开发商擅自变更的33个,补缴出让金共23.84亿元,完成了30个擅自变更项目的处罚,其余3个正在处理;清查2010年以来涉及化整为零分割出让土地共计57宗,先叫停尚未办理供地手续项目4宗,其中解除合同3宗,停止办理供地手续1宗;对其余项目也正在弄清事实,查明原因,依规处理。

  坚决查纠违规设置排他性条件、“量身定制”、定向挂牌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的行为,查出2012年以来违规用地266宗,已整改纠正41宗。今年5月,省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意见》后,各地严格遵守,未再发现为特定竞买人设定前置或后置条件的现象。积极开展土地出让金收支和土地闲置问题查纠,全省已累计追缴647宗土地出让金452.9亿元和滞纳金17.74亿元,其中清理整顿期间追缴出让金54.3亿元;清理闲置土地615宗,已收取闲置费54宗、7670.5万元,无偿收回39宗,协议有偿收回97宗,纳入储备21宗,已明确整改措施254宗。

  加大对土地出让领域案件查办力度,对2012年以来在专项巡视、审计、督查中发现的97条重点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目前已核实整改到位73条,已核实正在整改的21条,经核不实的3条。挂牌督办永泰县海西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违规出让土地、莆田市秀屿区和古田县违规设置竞买人条件等3宗土地出让违规案件。

  在抓清理查纠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征收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认定被征地农民“知道”征收土地决定有关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听证、告知程序;积极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全面理顺土地管理委员会等议事机构,全省各市县党委主要领导均不再兼任土地决策议事机构负责人;建立群众举报反映相关问题的特别监督档案,加强对有关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跟踪了解。

  二是在全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整治,解决“一些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款拨付不规范,部分BT、BOT项目债务风险、廉洁风险较大”问题。重点整治使用政府性资金和国有资金,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省属以及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市县属工程建设项目,全省共排查建设工程3954个项目,发现存在问题项目1393个,截至9月10日,已完成整改1122个问题。

  加强对BT、BOT项目规范管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已研究出台规范性文件35个。8月13日完成对全省BT、BOT共469个项目的排查,发现BT项目存在1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1个问题;BOT项目存在的7个问题,已整改5个;其余正逐个查明情况,整改处理。

  加强债务风险预警,对各级政府债务规模、结构和偿债能力等实行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价,第三季度将再次进行风险预警提示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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