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通过“单独两孩”政策 疑问解答及申请程序
“单独两孩”如何申请
省卫计委介绍,“单独两孩”的审批属于再生育审批范围,按照《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再生育申请和审批有关事项的规定》办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在审核、公示的基础上,将全部材料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双方为我省户籍的,可向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一方为我省户籍的,可向本省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双方户籍都不是我省的,不适用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具体办理事宜也可以咨询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情况特殊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当事人。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到提出申请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取《生育服务证》。
申请提交这些材料
省卫计委表示,申请人必须先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领取《再生育审批表》。填写并提交《再生育审批表》、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夫妻近期免冠二寸合照,及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调查后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等材料。
——征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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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选登
漳州市龙文区吴女士:自己有一个儿子,又收养了一个女儿,这种情况是否属于“独生子女”?
泉州市民杨先生:如果一对兄弟中的一方已经过世多年,那么另一方算独生子女吗?
泉州市民杨女士:如果夫妻双方,一方是农村户口,一方是城镇户口转成农村户口,是否可以再生二胎?(海峡都市报记者 章微 练仁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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