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两类基金救助弱势人群不用再“等钱救命”
2014-01-02 08:46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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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已发布我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实施管理办法。
今后,凡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发生急危重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基本生活难以维持、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均被列为基金救助对象,无需“等钱救命”。
办法明确,救助对象主要有以下两类:第一类人群是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三无”病人、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患者。其中,“三无”病人指无身份证明(姓名和居住地),无责任承担机构(或人员),无抢救治疗经费的病人;低收入家庭指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以内(含两倍)的家庭。
第二类人群是因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从而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城乡居民,涉及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或突发重度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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