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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院:法官敷衍“原被告”将被问责

2011-12-26 08:08 来源:海峡导报 0

   今后,无论是 “原告”或是“被告”,法官均要向诉讼方进行释明说理答疑,如若冷横硬推、敷衍塞责,将有可能被问责和追究。导报记者昨日获悉,省高级人民法院最新出台《关于加强司法全程释明说理答疑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尊重和保障诉讼各方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释明说理答疑工作。

  据了解,此次省高院出台的《意见》,共分为72条,分别在立案、审理、裁判、判后以及执行等节点,明确法官对诉讼各方开展释明说理和答疑解惑的工作职责。

  省高院表示,将把释明说理答疑工作纳入案件质量评查和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同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因冷横硬推、敷衍塞责,或者不依法正确进行释明说理答疑,造成不良后果的,将问责相关责任人员。(记者 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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