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一民间消防队90年护乡邻 老板华侨都是消防员
发展
子承父业义务救火传承90载
各界支持灭火设备鸟枪换炮
林宜澄现年68岁,他是金峰义务消防队的上一任队长,现仍任义务消防队的党支部书记,虽然年事已高,但一遇上出警,他仍跑在最前面。这次他代表消防队进京领奖,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得知他的事迹后,专门指定要为他颁奖。
林宜澄一家三代都是这支队伍的队员,他的祖父林其光是第一任“救火会”队长,他的叔叔林义洪则是第二任队长。
“小时候经常跑到火灾现场看爷爷和叔叔他们灭火,每次灭完火,他们受人尊重的场景就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林宜澄说,这样的耳濡目染,令他有了参加义务消防队的志向。
1963年,年仅20岁的林宜澄加入了消防队。也就是在林宜澄的带领下,消防队一步步改变。
1966年,金峰镇把一辆旧的吉普车改装成消防车,从此,义务消防队结束了跑步前去灭火的历史。
1987年,长乐县消防大队的一辆消防车退役,赠送给金峰义务消防队,消防队拥有了第一辆真正的消防车。
1998年,曾是“救火会”第一代队员的陈胜枨老人捐资20万元,为消防队购置了一部消防车。
2005年,回到家乡的美国金峰联合总会侨领,也发起一场为金峰义务消防队筹款捐赠消防车的活动,几天内就收到8万美元的捐款。
到今天,金峰义务消防队已拥有消防车4辆、进口泵2台,还拥有空气呼吸器等一批现代消防设施。
现状
“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老板、华侨都成了消防队员
“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这几句话用来形容金峰义务消防队并不为过。
仅从有火灾记录的1996年算起,至今义务消防队出警已过千次。这千次记录浓缩在一起,仿佛能让人看到无数身影,一次次地与血和火、生与死进行着搏击。
金峰义务消防队的成员,有企业家、个体店老板、华侨,也有退伍军人、修理工。他们参加义务消防队,从来不收取一分钱,不领工资。用林宜澄的话说,他们纯粹是出于对消防行业的热爱,对灭火之后成就感的向往。
在经济发达、商业繁荣的金峰镇,九成以上的队员家中富裕,有的甚至是千万富翁。
刘明星是义务消防队的副队长,在金峰经营着一家织造公司,他的座驾是一辆保时捷。富裕的生活没有让刘明星放弃义务消防,每当听到警铃声,他会立即放下手中的工作,驱车赶到队里,换上消防服赶赴火场。
在记者采访即将结束时,老队长林宜澄说,他的儿子刚从加拿大回国,现在也加入了这支队伍。“现在有很多年轻人加入,他们更懂得一些现代化设备的使用,我们的力量将更强大。”林宜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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