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积极有效利用外资20条指导性政策措施

福建日报   2018-09-30 17:02

­  提升投资保护水平,打造高标准投资环境方面

­  15.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  强化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加大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严格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外商投资过程中技术合作的条件由投资各方议定,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技术转让。

­  16.保障境外投资者合法权益

­  健全重大外资项目服务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外资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理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妥善处理各类投诉事项。各地不得限制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跨区域经营、搬迁、注销等行为。

­  推动开发区创新提升,强化利用外资平台作用方面

­  17.促进开发区优化外资综合服务

­  依法赋予国家级和有条件的省级开发区部分地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支持开发区稳妥高效用好相关权限,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  18.发挥开发区示范带动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作用

­  优化开发区(省级以上)土地存量供给,引进高技术、高附加值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

­  19.加大开发区引资金融支持力度

­  引导各类绿色环保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支持外资参与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开发区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为开发区引进先进节能环保技术、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  20.健全开发区双向协作引资机制

­  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探索建设产业转移协作平台,推进产业项目转移对接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合作引入国际双元制职业教育机构,增加外商投资企业人力资源有效供给。(记者 郑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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