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六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
今年初以来,福建省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1至5月,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66件、处理109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7人,移送司法机关37人。2日,省纪委监委通报六起典型案例。
1.闽清县白樟镇造福工程建设指挥部会计苏章明未认真履职导致财政补助资金损失等问题。2011年至2012年,苏章明在审核工作中未认真履职,错报造福工程补助对象16户38人,导致违规发放造福工程补助款10.37万元;漏报8户18人,导致搬迁户少领取补助款7.4万元。2017年7月,苏章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分管领导白樟镇人大主席郑勇钿和党委委员林勇负有领导责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仙游县西苑乡前溪村委会套取贫困村集体增收项目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9至10月,前溪村委会以发展林下经济名义虚造补助名单,套取贫困村集体增收项目补助资金5万元及金线莲种植补助资金10万元,在村集体账外用于会议、工作包车、干部补贴等开支。2018年4月,前溪村原党支部书记邹宗威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村委会主任郭永顺、村支委兼报账员郭建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将乐县计划生育协会项目工作办公室原主任肖任重冒领幸福工程资助款问题。2014年1月,肖任重通过将乐县光明乡计生协会专职工作人员张显昌(非中共党员),以光明乡3户计生户名义冒领幸福工程资助款5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光明乡计生办主任黄立华未认真审核把关。2015年12月,因资助期限将至,肖任重将5万元交由张显昌归还县计生协会。2017年10月,肖任重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并降低工资岗位等级;2017年9月,张显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2018年4月,黄立华受到诫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