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六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

福建日报   2018-07-04 15:09

  4.光泽县农业局对“雨露计划”培训监管不力问题。2016年9月,光泽县百邦职业培训学校通过虚报培训时长等,多申报领取“雨露计划”培训经费2万元。光泽县农业局副局长邱学文,科教站站长黄圭文、工作人员陈美华监管不力,其中邱学文、陈美华还分别收受学校“感谢费”3600元、1200元。2017年11月,邱学文、陈美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县农业局局长官玉明以及黄圭文分别受到诫勉处理;虚报冒领的2万元培训经费被追缴。

  5.漳浦县官浔镇下炉村党支部书记何志强、村委会主任何大能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问题。2009年10月,何志强、何大能在明知各自胞弟何志文、何大福(非中共党员)当年无易地新建房屋,不符合造福工程项目验收标准的情况下,仍分别协助各自胞弟伪造验收现场,骗取幸福工程补助资金1.5万元和1万元。时任驻村领导的原副镇长陈进四,驻村工作组组长、原镇财政所科员陈龙章未认真履职,审核把关不严。2017年6月,何志强、何志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何大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2018年4月,陈进四、陈龙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连城县莒溪镇莒市村违规向造福工程补助对象收取“捐款”问题。2010年至2013年,莒市村“两委”研究决定,为增加村集体收入,以“基础设施建设捐赠费”名义向造福工程补助对象收取“捐款”,对每户补助对象截留1000元至3000元不等,共计51户34.39万元,用于村内道路、路灯维修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村务开支。2017年11月,莒市村党支部书记童文藩、村主任童文西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者 林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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