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52个县(市、区)已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福建日报   2018-07-04 09:26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强化民生兜底保障,全省各地着力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加快推进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逐步放宽困难群众享受低保的收入条件。截至6月底,52个县(市、区)已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其余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均达到当地城市低保标准70%以上。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家庭年人均收入6637元,比2017年底提高31%。(记者 潘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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