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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餐饮浪费正逢其时 对不文明消费说“不”

2013-12-10 16:2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0
新《消法》明确规定反对浪费,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近年来餐饮成为浪费“重灾区”,餐饮浪费可谓触目惊心、比比皆是。如何有效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倡导全社会形成理性的餐饮消费观是时代文明、进步的要求,也是餐饮行业自身良性发展的必然需求。

  10%—20%的浪费率、6000万吨餐厨垃圾、每年倒掉2亿人口粮和浪费粮食500亿公斤……这是餐饮浪费的数据,令人触目惊心。

  从全国的情况看,餐饮行业的浪费率一般为10%—20%,婚宴的浪费则更严重,每场婚宴大约有40%—50%的食物要被浪费掉。目前我国城市餐厨垃圾的年最低产生量为6000万吨。在北京市,平均每天产生的厨余垃圾为1万吨。根据联合国的统计,全球每年浪费13亿吨粮食。在我国,每年餐桌上的浪费价值高达2000亿元,被无端倒掉的食物相当于2亿多人一年的口粮,换言之,全国一年仅餐饮浪费的食物能养活的人口超过2亿。另据统计,全国每年浪费的食物总量如果折合成粮食,达到500亿公斤,相当于全国粮食总产量1/10。据估算,我国每年的粮食损失浪费量大约相当于2亿亩耕地的产量。

  与这些数据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国还有大量需要帮扶的温饱线以下的人口。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网页显示,我国还有1.28亿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13.4%,占全国总人口近1/10。

  反对浪费入法并予以处罚成为有识之士的共识。据记者了解,为有效严控餐饮浪费,在今年的两会上,多位政协委员提交提案,建议《粮食法》中明确“节约粮食、反对浪费”条款,对浪费情节严重者给予处罚。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现代教育集团董事长苏华认为,有效治理餐饮浪费问题,事关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环境、维护人民健康。建议从“粮食是社会共有资源”的角度进行立法,在《粮食法》等法律法规中明确节约粮食、反对浪费条款,以法律手段约束、整治浪费粮食的行为,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罚。同时他表示,餐厨废弃物应统一出售给指定收运企业,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不得私自出售、倒运;对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餐饮服务许可证之前,与政府指定的专业垃圾收运企业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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