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保委点评网游公司格式条款
侵害消费者的财产权
休眠账户虚拟财产清零
邮通规定,“世纪天成账号内世纪天成点数的有效期为180天,从用户成功充值之日起算。如果用户在有效期内未进行过会员登录,游戏登录和充值,该账号中的世纪天成点数将最终作废,作废的世纪天成点数不具有任何价值。用户不能就此再主张任何权利。邮通公司有权对该账号中的世纪天成点数进行清零处理”。
巨人规定,“如果用户注册账号后,出现连续180天未登陆或使用巨人网络游戏的情况,巨人网络有权根据情况自行决定对该用户账号采取处理措施。巨人网络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清除该用户在巨人网络游戏平台及数据库中的全部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角色信息、等级物品、点数、积分信息等)、冻结或删除该用户账号。用户账号被删除时,其账号所有资料及记录将被同时删除。对于连续180天未登陆或使用巨人网络游戏而导致账号被冻结或删除的用户,巨人网络将不予任何赔偿或补偿”。
点评:《消法》第七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为保证网络游戏的持续运营,网游公司有权将账户活跃度作为继续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前提,即根据服务器的承载量对超出规定时期的休眠账户不再提供游戏服务。其实质是为合同履行设定了一个期限,超过这一期限,网络游戏服务合同即终止。但服务的终止,并不意味着网游公司可以剥夺消费者通过货币购买、充值等方式取得的点数、点券、金币等虚拟财产的所有权。依据《消法》第二十六条,网游公司单方面作出的休眠账户虚拟财产清零规定,排除了消费者的财产权这一主要权利,属无效条款。考虑到网游公司的利益,建议将休眠账户的角色、道具、点券、金币等数据予以备份,赋予消费者以续费、充值等方式重新激活的权利。
侵害消费者的求偿权
游戏停运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誉点规定,“除前款所述情形外,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久游网规定,“如基于本协议项下一款网络游戏停止运营的,久游网将提前60日在网站上通知用户。相关的游戏道具、装备等游戏附属物及用户基于该游戏的权益,将于游戏停止运营之日起消灭。久游网对此将不作任何的补偿或赔偿”。
点评:《消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如果游戏停运给消费者造成实际损失的,网游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文化部颁布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终止运营网络游戏,或者网络游戏运营权发生转移的,应当提前60日予以公告。网络游戏用户尚未使用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及尚未失效的游戏服务,应当按用户购买时的比例,以法定货币退还用户或者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进行退换。网络游戏停运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的条款,违反了法律和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属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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