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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险利益?聚焦人身保险的相关法律知识

2016-08-15 08:43 来源:央广网 0

  央广网北京8月14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保险。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需求的不断变化,风险也在不断变化。因此购买人身保险产品的消费者也在不断增多,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围绕投保人的保险利益,申请理赔具备的条件,什么是重大疾病险如何理赔等对人身保险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介绍。

  经济之声:什么是保险利益?

  李斌: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法律上所认可的利益。具体而言,首先我是投保人,我毋庸置疑对我本人具有保险利益,我对我的第一身份继承人具有保险利益,我可以为他们投保。同时,和投保人形成了抚养和赡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和近亲属,投保人对他们也享有保险利益。此外还有一个规定,如果我们不具有这样的亲属关系,但是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投保人身保险的,视为投保人对其享有保险利益,所以保险利益的目标就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它的生命和健康一旦出现了承保内的风险损失,保险公司是要进行理赔的,所以只有投保人、被保险人享有保险利益法律上的认可,它才可以给它投保,以便防止恶意投保之后为了获取保险金而加害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

  经济之声:订立合同的时候,无保险利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什么叫无保险利益?

  李斌:也就是不具备保险法所规定的,法律上所承认的利益。

  经济之声:合同成立之后,丧失保险利益会影响合同的效益吗?

  李斌:这个是没有影响的。例如夫妻在恩爱时,丈夫为妻子投保人身险,配偶关系当然具有保险利益,但是后来两个人的感情出现了变化,离婚了,离婚之后,双方之间没有保险利益了,这个时候合同怎么办?有人会担心这个时候丈夫突然对妻子狠下杀手,没有了保险利益后如何防范道德风险呢?实际上我们不用担心,因为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如果受益人指定了,投保人不能从它的伤害身上得到保险金理赔,所以订立保险合同之后是有保险利益的,但是之后在合同存续期间,保险利益的丧失并不会影响合同效力,合同依然是有效的。

  经济之声:什么是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这个如实告知义务在人身保险方面非常重要吗?

  李斌:那当然非常重要,保险公司是承保风险的,而它面临着成千上万个个体投保人,它要为被保险人购买人身保险,而对于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投保人的财务状况,保险公司是无从得知的,而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不确定的风险,这叫涉信合同。因此保险合同也被称为最大的诚信合同,它要求投保人必须就保险公司询问的问题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通常在保险代理人给你的投保单上有健康告知、财务告知,上面罗列了很多事项,例如被保险人在什么时间内是否进行过手术,是否住过院,是否进过门诊治疗,是否曾经患过如下各种疾病,是否出现过这样那样的症状。保险公司通过这样的询问告知就可以全面了解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它就会评估这样一个个体,因为不是任何人去买保险保险公司都会承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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