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险利益?聚焦人身保险的相关法律知识
经济之声:新消法规定,无论你在实体店还是网络店购买物品,你有7天可以无理由退货,实际上这是一种犹豫期,人身保险上的犹豫期也是这样界定的吗?
李斌:保险是一个无形的金融服务,不是一个有形的产品。现在在保险公司代理人展业的过程中确实存在很多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以至于投保人购买了自己不需要的或者保费超出自己支付能力的保险。保险法并没有犹豫期的相关规定,但是保监会的通知里面规定了,人身保险必须有10天的犹豫期,在犹豫期之内,投保人可以没有任何理由的要求完全退保,但是你要支付工本费,比如十块钱。而犹豫期怎么计算?从签收保单之日起的10天之内都是犹豫期。
经济之声:变更受益人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李斌:保险法规定,第一,被保险人有权变更。第二,投保人在征得被保险人同意之后才有权变更。
而变更的程序是什么呢?我只要到保险公司去,明确书面通知保险公司我要变更身故受益人就可以了。
经济之声:保险事故发生以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是不是可以变更受益人?
李斌:受益权是期待权,期待权的时间节点是被保险人出险之前,也就是说在被险人死亡之前,我的权利是不确定的。在被保险人出现保险事故身故以后,我的受益人的受益权,保险金请求权就是一个现实法律保障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剥夺我的既得权利,所以在这个时候,谁都不能再变更受益人了。或者你可以变更,但是变更之后的受益人是不得请求支付保险金的。
经济之声:什么叫索赔什么叫理赔?
李斌:索赔是我主张,是我带着材料到保险公司来申请理赔。因为保险公司的主要义务就是理赔,但是理赔不是主动的,你得先申请索赔,我才能理赔。索赔在法律上就是一种债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都会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中的人寿保险就是以人的死亡和生存为匹付保险条件的保险,诉讼时效是5年。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包括重疾都是两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那天起来计算。如果你在索赔期限的诉讼时效之内,没有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主张权利,就意味着法律赋于保险公司一个抗辩权,保险公司就会说,对不起你超过了诉讼时效,我有抗辩权,所以我将拒绝向你给付保险金。
但是保险公司理赔会有很多困难,投保人的利益也常常是焦点问题,所以保险法赋予保险公司的义务是接到了索赔申请之后,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它必须及时核定,并给我一个结果。复杂的案件在30天之内一定要做出核定,如果核定属于保险事故,你必须在双方达成协议的10天之内向我赔付,如果逾期不赔,你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赔我应付保险金的那部分利率。
经济之声:如果被保险人因为某种重大的疾病突然死亡,受益人能不能够获得意外伤害险的理赔?
李斌:首先,根据保险公司通常的定义,意外伤害要满足四个条件,也就是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使身体遭受损伤的客观事件。第一,由内在疾病造成的死亡上首先就不符合外来这一条件,因为它是内在的。第二,它是疾病因素造成的,不符合非疾病的这一条件,所以一般而言,猝死不属于意外伤害险保障的意外伤害的概念,所以得不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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