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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号“云上山河”宣称将消费变投资 近千名消费者被骗

2016-08-05 09:59 来源:央广网 0

  胡晓:因为我不太清楚他们当时去查看这个“云上山河”的公众号,它有没有认证,这个区别是比较大的。因为一个公司的注册号是比较容易得到的,现在我们都有工商公示系统,它统一的社会信用号我们都是可以查得到的。但如果你是一个企业号的话,你去申请一个微信公众号,应该还要提供相应的证照进行查验,比如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很多现在平台还要加盖一个公章。这个“云上山河”微信公众号申请的是个人主体还是企业主体,它有没有进行认证,这都是我们还没有完全看到的。所以要说这个注册号有没有可能被盗用,我觉得也不排除这样的可能性。

  经济之声:有网友说,管他冒不冒用呢,先起诉那家公司。您对这样的看法怎么看?

  胡晓:在我们的民事纠纷的处理中有一个原则叫做“先刑后民”,就是说如果发生了一件纠纷,这个案子有可能触犯到刑法的时候,民事诉讼的程序要先停下来,必须先去解决它是不是涉及刑事方面的犯罪,在把刑事程序处理完毕之后,相应的涉及到民事赔偿的部分才能继续。因为一旦涉刑,有可能你的这些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续的赔偿责任可能相对来讲就不能按照一般合同的规定和其他规定来进行,当然这是比较复杂的。总的来说,确实已经涉嫌到刑事犯罪了,民事程序去起诉他的话,本身程序上是要暂停,而且你起诉他以后,有一个最大的问题是能不能受偿,这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

  经济之声:腾讯微信团队已经做出回应,表示将配合警方调查。同时对于大家反映的问题,微信将严格限制返利类商户的进入,甚至会拒绝他们使用平台的接口。那么,微信平台应该体现出一个什么样的责任?

  武高汉:相关的各个利益相关方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消费者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因为涉嫌诈骗的人或者涉嫌欺诈的人现在找不到了,现在我能找到两个人,那么这两个人和涉嫌诈骗或者欺诈的人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就非常重要。如果他们是合谋,那他要承担相当重的连带责任,如果他是一个疏忽,那是不是也要承担一些连带责任,消费者非常关心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如果解决得好,那么消费者还能得到一些补偿。所谓的“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关键就是这个庙到底应当承担多大的连带责任,还有待进一步论证。

  经济之声:现在大家谁都找不着,消费者也很着急,该怎么办?

  武高汉:因为在消法上规定,欺诈行为的大前提是什么呢?是“和尚”也在“庙”也在,“退一赔三”也好,“退一赔十”也好,我能找到主。而诈骗的前提是什么呢?涉嫌诈骗的人骗了钱就跑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涉嫌诈骗的人面对的是被诈骗的人,那这个人还能不能称之为是消费者,而涉嫌诈骗的那个人还能够不能够称之为经营者,这些问题都得捋顺。即便捋顺了,说他是经营者,但是跟消法的规定又有不同,因为找不到“和尚”找不到“庙”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消费者更像是被诈骗了的人。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到底能挽回多少损失,从法律上我现在拿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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