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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市场一家独大“趁雨打劫”如何破

2016-08-05 09:4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0

  人民网有评论指出,网约车在暴雨等恶劣天气出现了高溢价现象,有它存在的理由:一方面,存在约车出行难不安全的风险因素;另一方面是投入的运力减少所致,溢价偏高能发挥到价格杠杆作用。再者,网约车在用户打车前都给了知情权和选择权,约不约都是用户的自愿自由,不存在强行捆绑要价情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按说无可厚非。但是过高的溢价也存在问题。虽然表面看来,网约车动态调价是运力的调节和选择的结果,但过高的溢价是如何得出的值得考问。“高溢价的出台很可能就是来源于约车平台的直接人为操控,运力车投入的概率与溢价并没有科学合理的关联度,由合理溢价走向了漫天要价。”

  北京华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韬律师告诉记者,在恶劣天气中,网约车实施动态加价并不违法,但是网约车平台企业有必要制定溢价的标准,公布溢价的依据,而不能随意加价,否则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朱巍认为,网约车实施市场调节价,根据市场供求状况有一定溢价,可能也是立法者所追求的网约车和普通出租车差异化经营的思路。是否违法,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虽然网约车是市场调节价,但是《暂行办法》里也有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还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提供经营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运营服务标准,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得违规收费。也就是说,制定市场化的价格也不能违反《价格法》的相关规定。”

保持充分竞争是关键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认为,网约车动态加价并不违法,但对于类似暴雨天气过高加价的行为,政府部门对此并非不能作为,“其实《暂行办法》对网约车的价格管制还是留了个口子,其第三条在规定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同时,还规定了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张韬认为,政府部门对于恶劣天气的加价额度确实可以实施一定限制,但最重要的是,必须保证网约车市场的充分竞争。张韬告诉记者:“传统的出租车企业虽然有很多缺点,但它是带有一定公共性质的行业,政府制定了价格就不能随意加价,即使在暴雨天气也一样。现在网约车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但前提是要有市场竞争,这样才谈得上市场调节。因此,政府有义务引导在网约车领域存在多元、充分、公平的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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