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店网购进口矿泉水“无中文标签” 遭投诉
2016-07-26 09:14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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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主要责任在商家
事实上,盛女士的维权事件并非个例,近年来同样的案例在全国各地也屡屡发生。而造成此类纠纷的主要责任无疑还是出在商家身上,一来商家欠缺对进口产品须标注中文标识的法律知识,并没有向商品批发商索要中文标签;二来由于商店管理的疏忽,商家有商品批发商提供的中文标签却没有及时张贴。
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已明确规定,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必须有中文标志。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表示,我国对此已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以进口食品为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明文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记者昨天致电上海佳逊贸易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自己公司出售的商品均有张贴标签,记者口中所投诉的消费品很有可能是消费者在淘宝或者其他平台上所购商品,借此来向上海佳逊贸易有限公司勒索赔偿。该负责人表示,即便消费者确实是在自己的店里购买商品,但在收到商品两日后才发现商品无中文标签,公司对此概不负责。
记者昨天还就此事致电1号店客服,1号店方面向记者表示目前已了解到记者所说的情况,并已向消费者作出“退一赔一”的赔偿方案,但是消费者并未接受,1号店商管部门还将继续关注此事并与消费者协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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