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小林:国企无效率=傻瓜经济学
欧洲并没有搞过全面私有化
在对中国国企改革产生过影响的欧洲国家的私有化,其实也是有限的政策行动。
欧洲国家似乎并没有完成对战略部门实施全面私有化这一宏伟蓝图。仅仅有几个国家,如英国和西班牙完成了对能源、电信、交通等战略部门的全面私有化。其他国家,除了近期的一些案例外,战略部门(尤其是能源部门)的大部分资产仍然由国家控制。
私有化的宏观经济效果在西欧国家体现得并不明显。唯一可信的是,私有化对公债具有负面影响。迄今为止,那些能正确反映私有化与企业绩效因果关系的研究成果,还十分少见。一个令人很感兴趣的发现是,有相当一部分项目(至少有30%)只是将国有企业的少部分资产实现了私有化。政府对私有企业仍然持有较大的份额,看来极不情愿失去对国有政策的控制。这是新发现,毫无疑问,还有待进一步调研。
20世纪90年代欧洲出现的私有化浪潮,代表了企业产权史的一次巨大转变。然而,仍有一种观点挥之不去,即认为私有化没有明显改变国有企业的管理方式,政府仍在通过直接或间接手段掌控企业。主要股权的出售并不是避免政府对于私有化企业干预的充分条件。政府能够通过黄金股来赋予自身广泛的自由决定权,控制已经进行了部分甚至全面私有化的企业。黄金股在西欧国家非常普遍。事实上,政府利用黄金股来确保广义上的国家安全,防止国防领域的私有化企业被敌方(外国)接管,保证公用事业部门提供天然气、电力、水、通信和交通等公共服务。这些服务的提供和重点设施的保卫确有战略意义,尤其当私有化不能确保在充分自由和有效管制两方面齐头并进时,更是如此。
私有化的微观效应并不明显,无论在私有化企业绩效还是在企业治理结构方面,都是如此。
另外,2009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等也从方法论的角度指出,简单地划分公共、私人部门十分粗糙,将它们完全对立起来则不可理喻。
现在的制度分析都依赖于十分粗糙的分类,把制度安排要么归入公共,要么归入私人,即作为国家的一部分或市场的一部分。这导致了对市场失败和国家失败的简单诊断:要么需要政府的干预,要么需要私有化。正像先前的分析已经对国家与市场间的选择过度简化一样,在集权与分权之间作出唯一选择的假设也同样过于简单。私有化不是灵丹妙药。
没有各种公共制度作为支持市场的基础,任何市场都不能长期存在下去。在现实场景中,公共的和私有的制度经常是相互啮合和相互依存的,而不是存在于相互隔绝的世界里。
更早些时候,英国的经济学家约翰"维克斯和乔治"亚罗在对1980年代英国私有化进程展开广泛分析的基础上也已经提出,在事实中: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强弱和监管政策效力的大小一般比所有制问题本身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更大。公有制和竞争完全可以相互兼容。
由此可见,就是在欧美的西方经济学领域中,“国企无效率”、全面私有化也不过是苍白无力的一家之言,特别是美国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拼命推销的一种破绽百出、受到广泛批评的意识形态观点。它们并不是公理,而一旦被某经济学人吹捧为不容置疑的普世真理,就已经是他在伪造“公理”了,显得其人虚张声势,手头既没有事实的全貌,也没有通行的道理。而在中国国内,与其相反的观点和分析更是大量存在,且言之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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