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发布民航新规:航班延误三种情况管吃住
收到旅客投诉7日内予以处理
并告知旅客受理情况
在新规中,还专设一章规定旅客投诉管理。旅客可以向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地面服务代理人、航空销售代理人或者民航行政机关投诉,也可以依法直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地面服务代理人、航空销售代理人、民航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旅客投诉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旅客受理情况。上述单位应当在收到旅客投诉10日内做出实质性回复。港澳台地区承运人和外国承运人应当在收到旅客投诉20日内做出实质性回复。投诉记录至少保留2年。
新规还要求,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地面服务代理人、航空销售代理人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投诉工作,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中国境内的投诉受理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并报民航行政机关备案。
没有设定专门机构或专人处理投诉、没有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的,由民航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而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投诉、做出实质性回复及未按规定保存投诉记录的,由民航行政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新规要求旅客应当文明乘机,合法维权。不得违法进入机场控制区,堵塞安检口、登机口,冲闯机坪、滑行道、跑道,拦截、强登、强占航空器,破坏设施设备,或者实施其他扰乱民航运输生产秩序的行为。
一旦出现这种行为,要求承运人、地面服务代理人、机场管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应当及时报警。机场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维护民航运输生产秩序。而对扰乱民航运输生产秩序的旅客,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解读
延误有哪几种情形?
“航班延误”其实有很多种。比如航班延误,是指航班实际到港挡轮挡时间晚于计划到港时间超过15分钟的情况。除此外,还有——
航班出港延误:是指航班实际出港撤轮挡时间晚于计划出港时间超过15分钟的情况。
机上延误:是指航班飞机关舱门后至起飞前或者降落后至开舱门前,旅客在航空器内等待超过机场规定的地面滑行时间的情况。
大面积航班延误:是指机场在某一时段内一定数量的进、出港航班延误或者取消,导致大量旅客滞留的情况。某一机场的大面积航班延误由机场管理机构根据航班量、机场保障能力等因素确定。
新规将飞机正点标准由以前的以关舱门为准改为飞机开始滑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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