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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法学会:南海仲裁庭的裁决没有法律效力

2016-06-13 16:24 来源:中国网 0

三、仲裁庭罔顾中菲之间存在海域划界的事实,曲解《公约》第298条规定,越权管辖与海域划界有关的事项

  中菲之间存在着海域划界地理状况以及海洋权利主张重叠的情形。菲律宾相关诉求所涉9个南海岛礁距离菲律宾群岛海岸均不足400海里。中国历来将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分别作为整体主张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菲律宾则依据其海岸主张上述权利,两国显然存在海域划界问题。任何确定海洋地物的地位及其海洋权利的行为都必然会影响到中菲两国今后的海域划界。菲律宾提出的有关岛礁地位及其海洋权利的诉求,都构成中菲海域划界问题的一部分。中国已于2006年根据《公约》第298条作出声明,明确将“关于划定海洋边界的争端”排除适用包括仲裁在内的强制程序。

  《公约》第298条所称“关于划定海洋边界的争端”包括但不限于“划定海洋边界本身的争端”。仲裁庭却将这一规定狭义地解释为“划定海洋边界本身的争端”,企图割裂岛礁地位及其海洋权利与海域划界之间的客观联系,不符合国际法和国际实践,也有悖《公约》第298条旨在限制强制程序适用的立法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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