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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的定罪标准 滥用妨害公务罪典型案例

2016-05-09 11:27 来源:腾讯评论 0

海口警方辟谣称没有抓拍摄者,但也没有解释这张拘留通知书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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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滥用之四:即使没有肢体冲突,也可以用无形暴力和自残威胁来说事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有肢体冲突的暴力非常好理解,然而,还有无形暴力这一说。同时,威胁二字也很值得琢磨。例如,围堵谩骂算不算“暴力”?再如,“自残威胁”算不算“威胁”?而这些都是有现实案例的。比如,在拆迁中很常见的一个情形是,被拆者集结起来,挡住机器,不让拆。而“自残威胁”也不是个例,《妨害公务案件实证分析》一文分析了2007年至2009年,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所受理的妨害公务罪情况,纳入分析的527件案件中有14件属于以威胁方式阻碍执法,5件是自残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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