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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奔驰事故车确认被漂白出售 购车发票开户银行不存在

2015-05-23 07:46 来源:闽南网 0
车主洪先生确认,已获赔一辆同一型号的奔驰新车及一定金额的赔偿款,并称是泉州之星员工雷某某和李某某个人做出的赔偿。

购车发票再现疑点 开户银行并不存在

  此前,济南明盛车行即发函给本报,指称洪先生所持发票系篡改。他们出具了2012年开具过的一张销售马自达汽车的相同票号发票。同时,山东车行提供了此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的发票抵扣联。进一步比对两张发票,记者发现,除了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纳税人识别码等自带内容一致外,里面的填写内容也完全不同,但最蹊跷的不同,则是开户银行。

  济南明盛所提供的发票上,销货单位开户行为“建设银行济南济西支行”,而洪先生所持发票开户银行则为“济南槐荫区建设银行经十路支行”。海都记者拨打建行客服电话0531-95533,客服人员称,系统查询发现,济南没有这家建行网点,但有“建设银行济南济西支行”网点。济西支行工作人员则表示,经十路有好几家建行网点,但没有直接叫“经十路支行”的。

  “济南槐荫区建设银行经十路支行”,是否在2014年开票时存在,后来变更名称了?

  变更网点需要行政许可。海都记者通过中国银监会官网查询,搜索“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发现,从2012年2月到今年4月,建行山东分行的网点发生过多项支行新设、支行分理处更名等批复,但并未找到任何跟“济南槐荫区建设银行经十路支行”有关的批复。

  前天,海都记者还向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客户服务中心留言咨询,是否存在“济南槐荫区建设银行经十路支行”,或是否发生过相关变更。昨日,该中心发邮件确认:未核实到该网点。

【媒体联动】

山东国税查询证实 该发票2012年已验旧

  连日来,海都记者联系山东媒体同行,辗转采访到济南国税部门,希望发票之谜能有个答案。

  济南市国税局相关人士在接受海都记者采访时称,根据本报记者提供的材料,他们通过系统查询发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及销货单位确实一致,这证明确实存在这样一张发票。但对于发票的真伪,他表示,需开票所在的槐荫区国税局启动正式调查程序,通过调取销货单位的发票存根进行比对才能下结论。

  “需你们当地税务机关向槐荫国税发函调,才能启动这样的调查程序。”对方称。

  记者从另一可靠渠道获悉,根据查询得知,这一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的发票,在2012年已经验旧。所谓验旧,即销货单位从税务部门领购一定数量的发票,发票使用后持存根联等到税务机关验旧核销,领购新发票。

  “2012年验旧的发票,开票日期却为2014年,说明这张发票有问题。”这位消息人士称。但是,最终断定这张发票是否是假发票,仍需要国税部门启动调查后,进行官方确认。

  此外,海都记者通过另一渠道向济南国税查询得知,查询洪先生所持发票代码和号码,发现这张发票代表的机动车交易确实在2012年发生,交易的开票日期介于当年8月30日至9月26日之间。

  事实上,济南明盛提供的售卖马自达轿车的发票,其开票时间是2012年9月22日,与税务系统的查询相符。而洪先生所持发票,开票时间则为2014年5月15日。

【事件进展】

车主称店员个人赔偿 泉州之星称无法回应

  在连日调查异地发票疑云时,海都记者也得到消息,车主洪先生已与泉州之星方面的雷某某、李某某达成和解。

  5月19日,泉州之星销售人员李某某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双方谈妥了,没有问题了,已经达成一致。不过,对于赔偿方案的具体信息,李某某称,涉及双方隐私,不方便透露。

  而海都记者从车主洪先生方面得到的消息是,和解的方案是,给他更换一辆同一型号的奔驰新车及一定金额的赔偿款。洪先生还确认称,新车已交付给他,双方和解,他们不会再追究谁的责任。至于这些赔偿到底是由谁做出的?洪先生表示,是两名员工个人做出的赔偿。

  在5月15日本报追踪报道这一新闻时,泉州之星方面曾表示,确认有两名员工雷某某、李某某“牵扯此事件”,并表示公司方面在媒体报道此事前并不知情,公司将调查这一事件,并向媒体发布调查结果。

  时隔一周后,前天下午,海都记者再次给泉州之星方面发出采访函。采访函中提到:车行目前为止的调查结果如何?这次交易属于店外私人售卖还是什么性质?目前洪先生所获赔偿是由谁做出的?车行在监管方面是否存在漏洞,有无做出补救措施?

  对于所有询问,泉州之星方面只表示,暂时无法做出回应。(海都记者 李秋云 杨江参 实习生 黄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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