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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骑车到派出所“求醒酒” 被判处拘役3个月

2015-12-30 12:48 来源:南安商报 0

  “我酒后驾驶摩托车了,帮我醒醒酒。”今年1月6日,一名醉汉骑着摩托车到溪东边防派出所“求醒酒”,令人哭笑不得。昨日,记者从市法院获悉,该男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市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决于28日生效。

  吴某,贵州人,今年38岁,在某石材厂工作。今年1月6日11时许,下完班的吴某回家吃饭,喝了杯药酒。午饭后,吴某骑着摩托车出门欲到4公里外的菜市场买菜。可一到菜市场附近路段,吴某便觉得头晕。“下班太疲劳又喝酒,会不会出啥事?”吴某脑子突然出现一个念头,之后就拐到附近的边防派出所找民警醒酒。当天14时10分许,经抽血鉴定,吴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217.0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且吴某没有驾驶证。

  “吴某能意识到醉酒驾驶的危险是非常正确的,但因其无证又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危害公共安全,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法官解释,因吴某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记者 黄伟励 通讯员 李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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