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乡镇工作人员每人每月新增300元补贴
2015-12-30 12:47 来源:南安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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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月可领取300元的乡镇工作补贴。目前,全市正在抓紧落实该项补贴的发放。
据悉,乡镇工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从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
这次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市直单位派驻乡镇工作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参照执行,具体为下列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各基层人民法庭、乡镇公安派出所(含基层刑事侦查中队、基层交警中队)、森林公安派出所、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司法所、基层运输管理所、乡镇行政执法中队;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林业站、畜牧兽医站、环境监督管理站;各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乡镇医院(卫生院);编制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派驻到乡镇机构的在编在岗人员。(记者 卓晓熹 通讯员 苏世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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