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是我的生命线——记全国检察机关一等功获得者吴旭涛

闽西日报   2019-01-14 11:41

  走路带风,干练开朗,这是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吴旭涛给人的第一印象。近日,吴旭涛的荣誉簿上再添亮丽一笔,她荣立“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

­  今年是吴旭涛从事检察工作的第十个年头,从一名办案“快枪手”,到如今的折翼天使的护航人,这个风一样的女子,同事口中的“涛哥”,继续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不让须眉的女检察官风采。

­  精准“快枪手”

­  2008年,大学毕业后的吴旭涛考进了长汀县检察院,五年后,因为工作能力突出和成绩优异,她被遴选到龙岩市检察院工作。办案干净利落,年轻的吴旭涛被称为“快枪手”。

­  “被人叫做‘快枪手’,那是我有自我加压的‘强迫症’。每次拿到案件,我都想尽快保质保量地审查完,坚持事不过夜的原则,事情没做完就不舒服。不过,案件质量是我的生命线。”说起这个称号,吴旭涛笑着解释道。

­  十年来,吴旭涛承办各类刑事案件共计300余件,从未出现过错案,其中不乏重大犯罪案件。

­  2012年10月1日,龙岩市新罗区红坊镇倒流水村发生一起惨烈车祸,造成4死5伤。事发后,被害人家属情绪异常波动。案件重大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快枪手”吴旭涛成了该案的主办检察官。

­  为了又好又快地结案,她没日没夜地啃起卷宗,走访受害人家属,聆听辩护人的意见……十余天后,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该案提起诉讼。

­  一年后,一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卢某有期徒刑7年。“无证醉酒驾车造成4死5伤,只被判7年。”随后,被害人家属不服判决,提出了抗诉申请,强烈要求严惩肇事者。

­  为了确保每个案件都能实现公平正义,吴旭涛连夜加班,熬红了双眼,第二天就将抗诉答复书交到家属们手中。为了增加抗诉成功的把握,她还查阅了大量类似案件的判决,提交给省高院法官参考。最终案件得以改判,2014年6月,福建省高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判处卢某无期徒刑。2016年,吴旭涛办理的这起抗诉案例,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例。

­  柔情护航人

­  “我们正在对祖训家规细分归类,对应各种行为,更加精准地运用到未成年人教育中去。”1月10日,接受采访时,吴旭涛介绍说。龙岩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的“法训合一”模式,将法律法规与祖训家规相结合,教育感化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

­  2016年底,吴旭涛迎来了工作的重大转变,从案件公诉转变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本就是风风火火女汉子性格的她,在这个不同于公诉部门的新领域,迅速调整工作方式,把自己定位为“跑道”,护航折翼天使重新起飞。在查阅专业资料、参观学习、基层调研后,吴旭涛明确未检工作就是一手托着法律监督重任、另一手托着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特殊使命。

­  龙岩是革命老区,拥有丰富的红色文化与客家文化资源。其中,“克勤克俭,毋怠毋荒,礼义廉耻,四维毕张”“莫因小怠而成大祸,勿贪小利以致大害”等祖训家规是客家人传承已久的传家宝。

­  吴旭涛从中得到启发,将法律法规与红土精神、祖训家规相结合,教育感化涉案未成年人,并融入亲职教育以督促监护人正确履责,树立未成年人正确价值观。这种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法训合一”工作模式,成了龙岩未检工作的一项有益尝试。

­  探索没有停步。“体与肤,我做主,防侵犯,要保护……”这是吴旭涛组织编写的法训版《弟子规》,如今已成为市内未检工作的热门教育材料。2016年底,面对当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形势,吴旭涛创新普法方式,仅花费一周多时间,梳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类型及犯罪特点,以“三字经”模式编成法训版《弟子规》预防教育手册。

­  与此同时,借助龙岩市检察院独有的微视频制作团队和“岩检酱”资源,自编自导自演拍摄主题MV。2018年初,她根据所办的一个真实案件,原创音乐视频《归来》,让“法训合一”未检工作模式更生动、具体地展示在公众面前……

­  “每每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我总是很揪心,当时我就在想着能为这些孩子做点什么。让‘折翼的天使’重新在正义的蓝天下自由翱翔,挽救的不仅仅是一个失足少年本身,可能是一个家庭……”吴旭涛如是说。(通讯员李庆炫赵倍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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