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法院代院长陈水深当庭宣判一起非法行医案件

福建法治报   2016-12-09 15:27

­  日前,为进一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晋江市法院通过新浪网官方微博(@晋江法院)直播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水深开庭审理一起非法行医案件。

­  当天上午9时,庭审准时开始,陈水深担任审判长,以“2+3”(2名审判员+3名陪审员)大陪审方式对该案进行审理。

­  公诉机关晋江市检察院起诉被告人陈某玉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及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诊所,从事医疗活动,其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该案经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合议庭评议等程序,认定被告人陈某玉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  当天上午10时15分,审判长陈水深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玉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尤燕玲 林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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