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清留守儿童问题背后的“问题”
中国青年报 2017-07-24 17:30
“学前教育不可能是强迫教育,但并不意味着政府要放弃办学前教育的责任。”现场一位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赞同。
在汤素兰看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当中虽然规定对未成年人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但是随处可见都是有关人员、有关部门、有关方面,没有真正的保护主体,责任主体不明确。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从专业角度强调:“《民法总则》里很多条文都提出被监护人的最大利益、最佳利益,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这些最新的理念要体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当中。”
她表示:“怎么理解儿童的最大利益,放在具体的问题上怎么理解?这种迁延性,在修法的过程中要做很多工作。”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赵国玲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改需要注意一些原则,比如有提儿童最大利益原则,还有提“双保护”原则,既要保护少年,又要保护社会,少年实施了严重的犯罪行为,就要给予刑罚的制裁,也要保护社会。
她坦言:“这样‘双保护’的提法等于没有保护。从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来讲,还是少年保护为第一大利益原则,所以在修法过程中一定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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