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八成校长认为校内治理结构须调整
中国教育报 2017-01-12 14:36
1调查结果
根据数据处理结果,关于我国公立中小学内部治理结构的现状及问题有以下发现:
1.多数一线实践者对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内涵认识存在偏差,提高治理结构的现代化水平较多停留在话语层面。
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是指学校内部各利益主体在共同参与学校治理过程中所形成的法权关系及其运行机制,是各利益相关方的权力和责任在学校组织设计中的直接呈现。调查发现,在对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内涵的认识上,41.5%的校长将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直接等同于“学校的组织机构”,另有16.3%的校长认为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就是“学校的领导体制”,仅有30.8%的受访校长认为,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是“学校组织体系及运行机制”。
在对教师的调查中也发现,对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内涵认识出现了“学校管理体制”“学校组织结构”“学校权力分配机制”“学校管理制度”“组织设置和制度”等多种理解,其中,认为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就是“学校组织结构”的受访者占比最高。
此外,校长对学校内部治理主体的认识也是观点各异,数据显示,认为“校长”是学校内部治理主体的占11.4%,认为“校领导班子成员”是治理主体的占26.8%,认为“教师”是治理主体的占14.6%,认为“学生”是治理主体的占13.8%,认为校长、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学生、家长都是治理主体的占44.7%。这反映了实践界对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这一概念的认知误差,亟待教育研究者和教育主管部门给予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