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促进法二审规定:民办学校不得实施义务教育
光明日报 2016-11-07 11:51
新规缘何增设
自2003年9月1日施行至今,民办教育促进法已走过了十余个年头。这期间,我国民办教育堪称发展迅速:来自教育部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6.27万所,在校生达4570.42万人。
繁荣发展背后,为什么要在义务教育领域增设这样一条新规?这究竟是“促进”还是“促退”?
对此,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谢焕忠说:“从国际上看,大多数国家在基础教育阶段不允许举办营利性学校。这主要是因为义务教育阶段具有特殊性,要体现国家责任、公民义务。而公众对于义务教育免费有极高认同度。”
“在以往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带着不同价值取向的资金进入民办教育领域的情况确实存在。”北京建华实验学校董事长李金初认为,“如果办学者在义务教育阶段过分看重利益,这个价值导向对孩子的成长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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