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6日厦门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 会期3天半
厦门日报 2017-12-05 11:13
今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东委托,副主任陈昭扬主持会议。副主任刘育生、陈琛、刘绍清,秘书长胡家榕及常委会委员出席。
副市长林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成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丁丽贞、厦门海事法院院长夏先鹏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表决通过了《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6日召开,会期3天半。
决定全文如下: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召开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2月5日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6日召开。建议会议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厦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厦门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厦门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厦门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市本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事项。(记者: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