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思明构建“强主业、全覆盖、严监督”的基层党内监督新机制

福建日报   2017-11-08 11:21

  思明区纪检监察干部热议党的十九大报告。(鲁鹭 林泽贵 摄)

  近期,思明区纪委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区各级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庄靓靓 林泽贵 摄)

  不能增编增员,如何“挖潜”现有人力资源,聚焦主业主责,把监督执纪问责的各项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曾经,这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面前的一道“题目”。厦门市思明区委从具体问题出发,真抓实干,循序渐进,在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上创新突破,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保证责任落到实处,谋划出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坚持将深化区纪检体制改革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构建“强主业、全覆盖、严监督”的基层党内监督新机制。

  >>>深化“三转”强主业

  11月6日上午,思明区纪委信访室的工作人员杨豪深正在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分类摘要、登记、录入系统,报批后及时分级转办。“在街道担任专职纪检干部时就受理过信访件,但今年到委局机关后,才发现信访业务还有这么多的学问,除了接待,还要分析研判,力争发现规律,成为反腐民意的‘晴雨表’。”

  为最大限度释放深化区纪检体制改革后给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带来的回归主业、固本强基的新动能,思明区在机关内设机构、编制、人员配备优先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将区纪委统一管理的街道10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充实到机关内设机构,将人员充实到监督执纪一线。

  目前,思明区纪委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主业主责,机关共设置监督执纪机构5个,占7个内设机构总数的71.4%,监督执纪人员占总人数的80.7%。10名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或副组长担任10个街道纪工委书记或副书记,同时,在10个街道各确定1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这样的配置,既加强了街道纪检组织建设,也确保街道纪工委盯紧‘微权力’,管住‘微腐败’,把监督执纪问责的各项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思明区纪委负责人表示。

  >>>“驻”“巡”结合全覆盖

  “社区干部向您宣传了哪些政策?帮扶资金有及时到账吗?”在中华街道中山社区,思明区纪委第五派驻纪检组走进了低保户王某的家,这是一个靠低保政策资金维持生计的困难家庭。区纪委工作人员向王某详细询问相关情况,了解帮扶政策是否落实、帮扶措施是否有效、帮扶资金是否到位。

  今年初,思明区出台《思明区关于推进派驻及巡察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改革措施,设立区纪委5个派驻机构,采用集中办公、划片监督模式,对全区54个区直部门和10个街道实施监督全覆盖。同时在全区各办公场所公示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监督范围和联系方式,让派驻人员在融于群众的工作和生活中瞪大眼睛、拉长耳朵,更好发挥“探头”作用,及时发现问题,最大限度释放了基层党内监督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派驻机构打造成常驻的“巡察机构”,当好被监督片区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同时,思明区创新建立“驻”与“巡”有机结合工作机制。在该区出台的《思明区纪委综合派驻组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派驻机构是履行区委巡察工作重要力量,充分发挥其“屯田”为民、“战时”为兵作用,从源头上解决重新设立巡察组、配置巡察人员所面临的机构职数、领导职数、干部职数难题。目前,全区已开展四轮巡察,每个巡察组除从财政、审计各抽调1名专业人员外,组长、副组长及工作人员均从派驻机构抽调,组成了忠诚可靠、精通业务、勇于担当的巡察重要力量,促进了“驻”与“巡”两项工作有机衔接和有序发展。

  >>>规范管理树标杆

  “各级纪委都要解决好‘灯下黑’的问题,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你们是查人家的,谁查你们呢?”在思明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心中,“打铁必须自身硬”不仅是心中的信念,更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制度约束。

  思明区纪委建立统一领导下机关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巡察机构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团结协作“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出台《进一步规范区纪委派驻机构监督职责的补充规定》,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哪些工作可以做,哪些工作要报批后才能做等工作权限,进一步明确机关内设机构原则上不得将本机构应承担的事项交派驻机构承担等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巡察机构抽调机关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人员应事先与区纪委组宣部协商等工作程序。同时,进一步厘清机关内设机构的职责范围,从源头上解决机关内设机构职责不清、人员配置不科学引发的工作推诿、忙闲不均等问题,确保区纪委“三驾马车”既要撸起袖子加油干,发挥主动能动作用;又要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依纪依法地干。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支撑信任。思明区纪委出台《思明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区纪委承担干部监督工作的内设机构职责及监督内容,开启刀刃向内、自我监督的“探照灯”;出台《思明区纪委监察局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图》,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透明度,防止以讲效率或讲保密为借口,搞暗箱操作,把监督执纪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出台《思明区纪检监察干部约法三章》,进一步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不准与执纪对象吃吃喝喝,不准要求监督对象违规办理私事,不准跑风漏气、打探传播案情,促进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树标杆做榜样,做讲纪律守规矩的带头人。

  >>>严肃执纪显成效

  在厦门市纪委和思明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思明区纪委通过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把组织和制度创新转化为内生动力,最大限度释放深化改革给区纪检监察工作带来的新动能新成效。自2016年7月换届以来,全区收到信访举报373件,澄清失实举报45件,廉政谈话函询226件,立案审查99件,党纪政纪处分9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问责21人(其中问责“一把手”11人),通报25个单位31人。特别是抓住“关键少数”,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约谈问题突出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16人,压实主体责任。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管理漏洞,督促责任主体出台27项制度,从源头上解决责任主体监管不力而引发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证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让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有更多的获得感,有更高的满意度。

  “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必须牢牢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思明区委负责人表示,区委将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拿出切实管用的具体措施,以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委工作报告精神为行动指南,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突出巡视工作的政治站位、厘清机关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做好区监察委组建的筹备工作等四个方面发力,以一个个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全局,推动改革深化。(林泽贵 思纪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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