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厦门 > 厦门新闻 > 正文

厦门88项涉税事宜“全城通办” 252项行政审批项目被取消

2015-03-26 08:10 来源:闽南网 0
252项行政审批项目已被取消,剩下45项将继续调整。

  闽南网3月26日讯 厦门市地税局行政审批项目将削减八成。此前,需要事前到地税部门办理核准的税收优惠事项,今后也可根据条件自主享受,不再需要部门审批了。

  昨天上午,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张毅作客市人民政府网,解读网友关心的涉税问题。他透露,目前厦门市地税局行政审批项目共45项,其中39项属于非行政许可审批,一些项目将继续调整取消。同时,全市正推广“同城通办”,即市民若要办理税务事宜,可以选择任何一个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室)。

  审批项目大瘦身

  取消252项审批项目,仅余45项

  国家税务总局正积极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去年12月,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发布公告,公布厦门地税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其中,252项审批事项被取消,均为事前核准性税收优惠事项,取消比例高达84.9%。最终,仅余45个审批项目,包括行政许可事项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9项。

  昨日,张毅介绍,“根据国家有关要求,2015年要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我们对照发现,我们此前发布的公告中有3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因此,厦门地税立即着手及时予以调整,一些有必要保留的项目将上升为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其余将全部取消审批。

  税收优惠自主享受

  纳税人可自行对照相关条件或要求

  据悉,剩下的45项行政审批事项中,涉及税收优惠的共29项。对于清单之外的税收优惠事项,纳税人应该如何享受呢?

  对此,张毅表示,厦门地税已将取消的252项事前备案类税收优惠事项改为事后备案类税收优惠,纳税人可根据税务机关对外公布的该项税收优惠的条件、要求,自行对照。只要符合,即可自行自主享受该税收优惠。

  以小型微利企业为例,在新的行政审批清单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审批事项已取消,企业可以直接对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自行享受。企业只需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相关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备案。

  张毅提醒,纳税人必须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对无需审批的税收优惠,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提请备案,二是如果纳税人对自身是否符合政策条件没有把握,可向税务机关咨询。

  地税办事更便捷

  “同区通办”已实现,将大力推广“同城通办”

  昨日,张毅还提道,厦门市地税局已推出“同区通办”和“同城通办”便利政策。所谓同区通办,是指纳税人可在其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区内的所有办税服务厅(室)提出申请,办理相关事宜。同城通办是指纳税人可在厦门区域内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室)提出申请,如集美区地税局的管户,纳税人可根据自己方便程度,选择全市任何一个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室)。

  目前,厦门地税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已实现“同区通办”,今年开始,厦门地税系统有88项涉税事项也实现全城通办,包括“延期纳税申报”、“延期缴纳税款”、“退税申请审批”等审批事项。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厦门福津大街附近占道“早市”被取缔 道路恢复正常通行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