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将修改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城乡统一低保标准
2014-06-25 15:31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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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分类施保制度
切实给予生活保障
今年5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为了保障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修正案草案还完善了相关制度:分类施保制度、公示制度、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投诉举报核查制度。
分类施保制度即对获得低保后仍有困难的老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而对低保经办人员和居(村)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便于对低保对象进行严格的核查管理。
2013年,我市成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并把建设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纳入市政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计划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云服务平台,实现低保申请对象的户籍、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存款、证券等相关信息的及时查询。内司委认为,此次修法有必要对这项有力措施予以明确,并从立法层面固定下来,建议草案增加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为审核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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