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公布干部差旅费标准 厦门市标准正在酝酿
2014-05-20 08:18 来源:厦门日报
0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本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在其官网上发布了《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其中第12条和第17条规定,自治区各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依照财政部制定的分地区标准执行。
记者梳理中发现,这份“标准表”在多地财政厅官网上“露脸”。据不完全统计,广西、上海、安徽、山东、贵州和四川等地财政厅参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均在官网上公布了这份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省部级干部住宿费限额标准统一为800元每人每天,各地之间没有差异。厅局级干部标准介于450元至500元之间,其他人员的住宿标准则从310元到350元不等。
而在伙食补助费标准方面,除西藏、青海和新疆地区定为120元每人每天之外,其他各地标准为100元。
我省干部差旅费新标准或下半年实施
今年1月1日,财政部出台《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省市制定各自标准。记者昨日从财政部门获悉,全省新的干部差旅标准有望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实施。
记者昨日向省政府办公厅相关人士咨询了解到,省直部门的干部差旅费标准目前仍按照老的标准在执行,涉及住宿费、伙食补助、交通补助等,听说财政部门正在制定新标准,但尚未正式实施,新标准可能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执行。
据了解,厦门自己的干部差旅费标准还在酝酿中,尚未出台。
新闻推荐
24小时新闻排行榜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