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厦门 > 厦门新闻 > 正文

全国特大网络贩婴案 厦门警方抓获26名嫌疑人

2014-03-05 07:44 来源:闽南网 1

【贩婴网络】

自称民间公益网站注册会员2万多人

  实际上,“圆梦”网站还号称“中国首个私人民间收养组织”。3月1日,记者再次查询“圆梦”网站,发现仍有人发布送养、收养信息,这些网友都附有电话和QQ号。

  截至3月1日,“圆梦”网站已有23274名注册会员,分为“收养小孩区”、“送养小孩区”、“代孕小孩区”。网站简介写道:主要从事民间收养与送养交流,公益性民间机构,不盈利。昨晚记者登录发现,页面内容均已清除。

  网站创建人、27岁的周代富是四川宜宾人,初中文化。他称,2007年创建网站和一些QQ群,最初是为自己收养孩子,但从2012年被人游说后开始变质。周代富还开了一家淘宝店,为买卖婴儿收取中介费,交易额已达80余万元。

  类似“圆梦”网站的婴儿交易平台不少,且大多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买卖链条。

  去年7月,华西都市报记者曾卧底一个“宝贝领养送养公益之家”QQ群,一名贵州女网友自称19岁,要送掉孩子,条件是17万元的“补偿费”。QQ群的创建者说,送养方以“90后”未婚先孕者占60%,夫妻离异要送养孩子的约占20%。领养者中,有80%是没法生育或丧失生育能力的夫妻。领养其实也就是买,一般3万元到8万元。(本版文图本网记者 许茵茵 通讯员 厦公宣 人民公安报 华西都市报 京华时报 法制晚报 新华社)

□提醒

拟出台司法解释加大对买方的打击

  警方表示,和传统通过各种现实中介贩婴不同,网络贩婴是一种新型的拐卖犯罪,犯罪分子利用网络作为交易平台,并提供虚假出生证明,形成了分工明确、涵盖拐卖犯罪全链条的团伙网络,作案手法隐蔽,社会危害严重。

  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2010年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对提供网络平台民间介绍买卖儿童,提供虚假出生证明非法落户的,以拐卖儿童罪的共犯论处;

  对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或收买被拐儿童予以出卖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收买婴幼儿的买家,构成收买被拐卖儿童罪,依法追究刑责;对阻碍解救的,依法追究刑责。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确需收养孩子,可通过合法渠道到民政部门收养。

  陈士渠还透露,公安部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准备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加大对买方的打击力度。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冷静女汉子遇劫匪不反抗 记下特征脱困后报警
下一条:旅客烟瘾难忍厕所抽烟引动车降速被罚款500元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