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厦门 > 厦门新闻 > 正文

持借条起诉追讨90万元 证人:不存在借款完全是胁迫

2014-02-19 08:51 来源:海峡导报 0

漫画

  海峡导报讯 一张90万元的借条,究竟是真是假?原告说,确实借了钱;被告却说,没有借钱,是遭胁迫写的。

  原告和被告各执一词,法官应该如何断案?近日,持借条起诉的老林被思明区法院判决败诉,这意味着,他持90万元的借条找人讨债,不但讨不到一分钱,还要赔上一笔诉讼费。

官司:持借条起诉 追讨90万元

  法庭之上,双方都说自己说的是“真相”。

  据原告老林诉称,小杨称因工程投资急需资金,向他借款90万元。为了证明借款确实存在,老林还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借条,借条签署时间是在2012年11月11日,其中还有小杨的签名。小杨在借条中承诺,将于2013年3月20日前分三次还清全部借款,其中,第一期于2012年12月10日前还30万元,第二期定于2013年1月30日前还30万元,第三期定于2013年3月20日前还30万元,借款如无法还清,用房产抵押偿还。

  老林说,因小杨拒不还款,他多次催缴无果,只好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小杨偿还90万元借款。

  但是,小杨答辩说,他确实曾向老林出具了借条,但那是因为被老林胁迫,才在借条上自书签名并摁下手印。“实际上,借款事实并不存在,双方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女子网购收到卖家恶毒短信攻击称要送裹尸袋
下一条:男子报警包被偷其实是忘了拿 幸运找回20张银行卡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