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保障房或将只租不售 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2014-02-15 10:06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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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2月15日讯 厦门保障性住房或将只租不售。日前,厦门市人大网站公布了《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并向市民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2月18日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
修订1
保障房“只租不售”
目前,厦门关于保障性住房的管理规定是2009年实行的《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下简称原《条例》)。该条例将保障性住房区分为租赁和购买两类,并划分廉租住房、保障性租赁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商品房等具体品种。
《修订草案》对社会保障性住房“可租可售”制度作出调整,将“可租可售”改为“只租不售”,删除原法规中与出售相关的内容。
对已经递交申请处于轮候状态的申请购买家庭、已经出售的社会保障性住房,相关部门已着手制定相应的过渡方案、对策和措施,并报厦门市政府研究。
修订2
保障对象明确为中低收入家庭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房的保障对象界定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此次,《修订草案》将厦门保障对象范围明确为中低收入家庭。
企事业单位人才、公务人员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已经调整,因此他们不再纳入本次调整范围。在厦门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的,鉴于申请条件与分配程序具有一定特殊性,《修订草案》修改为申请条件与分配程序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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