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车收钱却报警车被偷 诬告他人偷车获刑半年
2014-01-24 09:52 来源: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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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卖车收钱,却诬告他人偷车,害得买车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刑拘3天。
但是,诬告者自己付出的代价更惨重。近日,他为此获刑半年。这也是海沧区法院判决的首例诬告陷害案件。
报警 “我车被偷了”
去年4月16日,110接到“丢车人”王某的报警电话,他称,自己的一部富康小轿车被盗。
王某是车主,他说,自己原本打算将旧车卖掉,就在网上发出售车信息。随后,一网友小马与他联系,称要购买他的轿车。但他没想到,这位网上联系的购车者却不付钱,还在现场交易时,趁他不备将车盗走。
由于登记的车主姓名确实是王某,因此,当天公安机关就将查扣的富康小轿车及相关凭证“发还”王某。随后,警方还对王某汽车被盗一案立案侦查。
5月6日,公安机关找到了小马后,又通知王某到派出所指认。王某到场后,还是一口咬定小马就是“偷车人”。当天,小马就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坦白 “其实是诬告”
“涉嫌盗车”的小马被刑拘后,一直不承认盗窃,他一再辩解说,自己是“花钱买车”。
警方问他,拿什么证明自己是“花钱买车”?小马就说出了另一个版本的真相。
原来,去年3月2日,双方商量好,这辆二手富康车以9400元的价格成交。当时,小马还带着王某去银行取款。取款后,小马当场就将购车款付给了王某。
听了小马的解释后,警方也很重视,立即去调取了银行监控录像。监控显示,3月2日当天,王某和小马确实二人一起去银行取款。
看了录像后,民警起了疑心,立即通知王某再度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5月8日,王某到派出所后,一看监控录像,就知道瞒不住了,立即承认自己是报假案诬告小马。“小马偷车完全是我捏造的。”王某交代说,他收到小马付的购车款后,由于小马一直拖着不过户,他又觉得车“卖得太便宜”,就起了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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