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业主因拒绝物业阳台装修要求 装修人员被拦遭断电
整改方案很合理
部分业主不合作
就部分业主对“整改”的质疑,小区物业负责人简女士解释称,此举出于“为小区整体品质着想,小区外观的统一协调是保证整体品质的一大要素,品质保证了,房子才能实现保值增值。”
至于整改该如何着手,简女士表示,物业早已向业主提出了“人性化建议”:“一是贴灰色的防水墙纸,二是喷灰色的漆,这两个方案都无需破坏瓷砖,而且价格较实惠。”
“大部分业主还是能听从我们的建议,只有少部分业主仍不愿整改。”谈到物业对拒绝整改业主的“最后通牒”时,简女士表示,“虽然我们不愿意这么做,但也是为了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着想。”
值得注意的是,每位业主装修前,物业都会与其签订一份《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这其中就包含“阳台立面装饰颜色必须与原有装饰颜色一致的规定”。“虽说阳台产权归你所有,但既然你在这份协议书上签字了,就应该履行约定。”在简女士看来,协议书为物业出台的相关通知提供了法律支撑。
程女士承认自己签过这份协议书,但她告诉记者,签订的过程“带有强迫性”。“你不签,物业就不让你装修,而且我刚开始还犹豫一下,想细看条款,但物业人员说这只是个形式。”业主陈女士也称:“签协议的时候,物业人员只是一直催我们签,我也没来得及细看。”
律师说法
签了协议书 应履行约定
金海湾律师事务所的郑志宁律师介绍,虽说阳台在业主的产权范围内,但业主在装修时也须符合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不过,关于阳台瓷砖颜色的规定目前尚未在相关法规中有所提及。
对于宝嘉誉峰小区物业与业主签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郑律师认为,“协议书在法律上是认可的,业主如果与物业签订了协议书,就应该履行相关约定。”
对于物业对拒整改业主的一系列举措,郑律师强调,“物业是业主聘请来为小区服务的,没有权力干涉业主的装修人员进出,也没有权力擅自断电。如果确有业主拒不履行协议书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完全可以走司法途径。”
郑律师提醒,业主与物业签订此类装修协议书时,需认真研读条款,对不赞同的内容及时提出质疑,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见习记者 林露虹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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