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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各种抛物奇葩

2013-11-05 16:48 来源:厦门网 0

案例

  被砸了找谁赔还得看运气

  高空抛物侵权有法可依,但实际操作时困难重重

  天降大理石把人砸偏瘫

  28户居民赔了36万元

  2009年6月21日晚上8点左右,陈女士下班回家,途经江头北路路口的一棵大树下时,突然被空中落下的一块大理石砸中,顿时失去了知觉。

  经抢救,陈女士脱离了生命危险,但由于颅脑损伤导致偏瘫,无法像正常人一样走路。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陈女士的伤残等级为四级,护理依赖程度属部分护理依赖,护理期限为20年,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事发当天正是台风“莲花”来袭,厦门最大风力8级,最大阵风11级。高空抛物嫌疑最大的是东方威尼斯C幢位于江头北路路口的一侧,共有住户28户。

  2009年11月9日,陈女士将东方威尼斯C幢的所有住户及大楼的物业公司都告上了法院,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虽然业主各有理由,但都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来排除自己侵权的可能性。

  法院审理认为,事故发生前7小时,相关部门已发布了台风黄色预警信号,陈女士此时出门应注意安全,因此酌情认定其承担自身损失的50%,各住户承担40%,物业承担10%。陈女士实际损失共计90余万元,28户共同分摊了36万元的赔偿责任。

  宝马被玻璃瓶砸伤

  想打官司太费劲自认倒霉

  今年4月,陈先生的宝马车停在滨北中信广场附近,不知从哪飞来的一个玻璃瓶砸中了车子的前盖又弹到挡风玻璃上,整片玻璃碎裂。

  报警之后,民警只能开具一张证明,很难查到肇事者。陈先生的挡风玻璃没有投保,维修费就花了9000多元,于是他把楼上的72户业主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维修费。

  没多久,陈先生就主动撤诉了。他发现,真要打这场官司实在太费劲了。因为,虽然可能涉嫌高空抛物的是72户业主,但实际调查时才知道,不少房子都被租出去了,有的一套租给多人,单单查清实际住户列清楚被告名单就得费一番功夫。

  另外,送达相关文书时,只有十几户家里有人签收,其他的得另找时间挨家挨户敲门。再说,突然成了被告谁也不愿意积极应诉,只有一家住户提供了上班的打卡记录作为证据,证明事发时自己不在家中,其他的收了材料就不理不睬了。

  陈先生觉得,为了追讨9000多元损失,不知道要赔进多少时间和精力,只好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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