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到位”“四个完善”共谋“美丽厦门”战略规划
志愿者传播先进文化
文化,是一池荡漾的春水;服务,是一抹明媚的阳光。作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之一,我市承担了“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度设计研究课题。通过研究与实践,建立起一支致力于公共文化服务的志愿者队伍,颁发一系列制度规章,形成了良好的文化志愿服务机制。
厦门青年民族乐团、“故事妈妈”俱乐部、集美文化广场志愿队伍、吕岭社区文化志愿服务、文化志愿者网站……通过剖析这些典型案例,总结了“政府引导、分层组织、自我管理、提升自我”的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厦门模式,起到了示范作用。
目前,我市已拥有登记在册的文化志愿者万余名,他们经常活跃在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为活跃在公共文化服务舞台上的生力军。
多彩活动丰富精神生活
示范区创建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质量,而这种质量不仅建立在完备的基础设施建设上,还应该拥有高标准的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为此,我市以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将公共文化服务面向基层、面向农村,以闽南文化为根基,市级主导、基层推广、培植项目、创建品牌,丰富多彩、具有地域特色的社区、农村文化活动遍地开花,带动各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自1999年开始,我市每三年举办一届“厦门市群众文化艺术节”,2009年被中国群众文化学会评为全国首届“群文品牌”。去年10月的第五届群众文化艺术节、企业文化艺术节、老年文化艺术节、社区文化艺术节等文化活动在我市轮番上演。
“温馨厦门”广场文化活动是厦门公共文化服务的又一品牌。从2005年开始,每年的5月1日到11月30日,全市近百个社区广场,每到周末都能看到曲艺、音乐、舞蹈、合唱等形式多样的公益演出。2008年开始,市财政每年补贴70万元购买专业艺术院团的百场文艺演出,包括地方戏曲、交响乐在内的专业院团,于每周末在广场免费向市民演出。“书香鹭岛”活动月、“全民阅读”等读书系列活动也把文化娱乐活动送到广大群众身边。
偏远山区孩子和农民工的文化权益保障,受到了厦门市的高度重视。“送文化下乡”、“迎文化进城”就是我市开创的城乡文化活动双向交流模式。市、区文化馆常年坚持“文化扶贫”,“送”出了“流动文化大篷车”、“基层文化辅导”等服务项目,发掘、打造了一大批农村特色文化品牌。
近年来,通过打造一批特色品牌文化活动,我市文化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全市基层业余文艺团队达1225支,平均每个村(居)达2.5支。
愿景
“四个完善”
再续创建工作
“在文化惠民中育民,在文化育民中化民,用文化提升美丽厦门的精气神。”市文广新局负责人表示,在巩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将重点抓住“四个完善”——
一、完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的整体建设,打造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发挥综合服务效益。建立以市文化馆为核心的实体与数字相结合的群众文化活动协作共享平台,在三年内完成所有39个街(镇)图书馆和大部分村(居)图书室的联网服务。
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支撑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制度建设,在已制定《关于发挥城市资源优势支持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厦门市城乡群众基本文化服务内容及量化指标的规定》等10项公共文化相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修订公共文化服务相关制度。完善《厦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绩效考评标准》,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各司其责、责任明确的长效运行服务机制。
三、修订《厦门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规定》,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支持和鼓励群众业余文艺创作和其他基层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对重点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给予资助和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供给。
四、创建公共文化服务管理的自动化技术平台,对基层的各级文化馆(站、室)实施统一管理,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推行湖里区电子阅览室桌面云服务系统,实现对全市电子阅览室的统一管理、有效管理、规范服务、高效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发挥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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