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中学违规招小学生 还赖教育部门不给学籍
2013-08-19 09:30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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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市教育局要求各区教育局切实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规范管理,建立规范管理年检制和公告制,定期对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的结果向社会公布,引导随迁子女选择合格、安全的民办学校就读,并作为财政补助、奖惩、评先评优等工作的依据。对评估得分较低的,指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监管;对办学条件较好的,积极推行委托管理,让就读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也能享受到与公办学校办学水平接近的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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