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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浪屿家庭旅馆审批标准提高 没有十间房不能叫旅馆

2013-05-24 10:35 来源:厦门网 0

  已正式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的鼓浪屿,其过浓的商业氛围和层出不穷的家庭旅馆乱象,饱受文化遗产专家及岛上居民诟病。记者昨日从鼓浪屿管委会获悉,为了保障鼓浪屿申遗工作顺利进行,保护鼓浪屿历史人文环境,规范家庭旅馆经营行为,根据市政府要求,鼓浪屿管委会会同思明区政府委托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鼓浪屿家庭旅馆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获得市规划局审批通过。该《规划》作为鼓浪屿申遗配套设施规划的重要内容,于昨日起颁布实施。

三部《规划》颁布实施

  鼓浪屿管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规划》和已于近期颁布实施的《鼓浪屿商业网点规划》、《鼓浪屿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相互关联,均为根据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制定的一系列具体操作细则。今后,鼓浪屿商业网点、户外广告、家庭旅馆的清理与审批要严格按照这三部《规划》的要求开展,凡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立足减法,降低鼓浪屿过于浓重的商业氛围,对鼓浪屿的商业网点和家庭旅馆实行总量控制,并建立商家退出机制。

去年9月起禁设新家庭旅馆

  据悉,这部《规划》颁布实施后,将启动由鼓浪屿管委会牵头,思明区及市直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统一受理的鼓浪屿商业规划联合审查制度,通过审批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控制与申遗目标不符的商业和家庭旅馆无序乱象。鉴于目前岛上家庭旅馆违法经营的数量较多,家庭旅馆总数已大大超过原来规划确定的床位上限,自去年9月起,鼓浪屿严禁擅自设立、经营新的家庭旅馆。鼓浪屿管委会今后将在市政府领导下,会同思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立即会同公安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为了加强岛上家庭旅馆的规范管理,还将设立由鼓浪屿管委会、思明区政府牵头的家庭旅馆专项清理整治小组,开展鼓浪屿家庭旅馆调查摸底工作,并研究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清理整治方案。

提醒

  需要提醒岛上商家的是,在三部《规划》全部颁布实施后,即日起,鼓浪屿商业网点、户外广告、家庭旅馆等年审工作启动,因鼓浪屿处于商业清理整治阶段,各商家年审证照有效期限暂定为半年。

解读

将精品旅馆打造成鼓浪屿品牌

  根据《规划》,鼓浪屿家庭旅馆发展总体定位为:具有异国文艺情调的海岛精品别墅旅馆。岛上家庭旅馆强调以异国建筑文化与音乐文艺特色为基调,与海岛型休闲度假旅游功能相结合,在旅馆景观设计、服务设施以及服务内容方面追求个性化、品质化、精致化,创建一批集住宿、餐饮、休闲、度假、文化体验等多元化功能的品牌旅馆。

  对岛上家庭旅馆的管理,《规划》要求构建起鼓浪屿管委会与家庭旅馆协会共管的体系,全面实行旅馆的“有证经营”,构建以报批审核为基础,特色评鉴为重点的质量控制与服务评价系统。通过《规划》及制度的合理引导,以鼓浪屿旅游休闲度假产业、文化艺术产业为依托,将精品旅馆打造成为鼓浪屿的品牌。

  对于鼓浪屿床位数,《规划》明确鼓浪屿家庭旅馆床位规划控制数为4500个。

  对岛上家庭旅馆的设置,《规划》将鼓浪屿分为允许发展区、禁止设置区两个政策区。日光岩、皓月园、琴园、菽庄花园、毓园、海天堂构等鼓浪屿核心景区,规划自然景区范围周边50米、人文景区周边20米,禁止设置家庭旅馆;鼓浪屿申遗规划中提出的53个核心保护要素,规划禁止改造为家庭旅馆;岛上重点风貌建筑禁止改为家庭旅馆,一般风貌建筑改造为家庭旅馆必须遵照风貌建筑保护规划要求执行。

  据介绍,岛上家庭旅馆目前大部分都位于允许发展区,少数在禁止设置区内。《规划》明确,在允许发展区内,允许具有独立门户通道的独栋建筑或带院落的建筑发展为家庭旅馆,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相关手续。《规划》不再新建建筑作为家庭旅馆使用。位于禁止设置区内的家庭旅馆,对于证照齐全的,待证照经营有效期限到后,不再续证;对无证照或证照不全者,予以取消。

  为完善岛上家庭旅馆的配套设施,根据《规划》,将在鼓浪屿钢琴码头设置游客服务中心,为家庭旅馆提供订房导游等服务;分别在复兴路、泉州路和内厝澳路设置家庭旅馆配餐中心;在内厝澳片区设置一处洗涤中心,为全岛家庭旅馆提供床单被套洗涤服务。

  “维持历史建筑的一个最好办法是恰当地使用它们”。根据《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规划》,鼓励建筑面积在800㎡以上的历史风貌建筑,作为小型自助式度假旅馆;带有独立庭院的建筑和独栋、不带庭院的建筑也可作为家庭旅馆。《规划》重新确定了岛上家庭旅馆的审批标准:既有住宅建筑3层以下、含三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且旅馆用房不超过25间或住宿人员不超过50人,单间面积不小于7平方米。值得注意的是,《规划》将原有审批条件为6间的门槛下限提高至了10间;10间以下的家庭旅馆仅限鼓浪屿本地居民以自家产权建筑申请,且建筑为独栋建筑。

  为杜绝建筑安全隐患,《规划》要求,将进行建设的家庭旅馆所在建筑应于开业前进行房屋安全质量鉴定,由市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提出房屋鉴定报告后,明确是否准许建设。建设家庭旅馆还应严格依据鼓浪屿家庭旅馆消防安全的一系列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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