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伙同他人共同受贿近五万元 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厦门日报   2020-10-15 10:12

  昨日,据“翔安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消息,蔡某乾、朱某恺涉嫌受贿罪,蔡某辉、蔡某奖、蔡某林涉嫌行贿罪一案,由翔安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翔安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依法对蔡某乾、朱某恺、蔡某辉、蔡某奖、蔡某林提起公诉。

  经审查,蔡某乾系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交警大队车驾管科辅警,其利用职务便利,伙同朱某恺共同收受蔡某辉、蔡某奖、蔡某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7442.75元,为该三人在交通违法处罚的具体处理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黄琬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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